历史知识 > 重宴鹿鸣 科举考试用语。清制,乡试榜发后,新科举人赴鹿鸣宴。六十年周甲之后,举人逢其乡试原中之科,为重宴鹿鸣。嘉庆二十一年(1816)定,三品以上大员专折奏请,四品以下由本省督抚先期查明出奏请旨,辄蒙加衔,准其与新科举人重赴鹿鸣宴。 重宴鹿鸣相关 郡监郡望郡尉郡大夫郡夫人郡太君郡中正郡文学郡功曹郡县制郡邸长郡邸丞郡国志郡国邸郡国学郡王宾友郡太夫人郡县农政郡利靺鞨郡国文学郡县分韵考垦岛垦租退火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𧑔 每日一成语:偭规错矩 每日一词语:声律 每日一诗词:鞭春微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