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重宴鹿鸣 科举考试用语。清制,乡试榜发后,新科举人赴鹿鸣宴。六十年周甲之后,举人逢其乡试原中之科,为重宴鹿鸣。嘉庆二十一年(1816)定,三品以上大员专折奏请,四品以下由本省督抚先期查明出奏请旨,辄蒙加衔,准其与新科举人重赴鹿鸣宴。 重宴鹿鸣相关 农工杂志农工商报农工商部农言著实农事幼闻农政全书农圃便览农部琐录农桑辑要农桑撮要农曹案汇农田水利法农商学杂志农会简明章程农桑衣食撮要设设帐设流设特勤设鼓督农邥垂访单寻寻陕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𧖹 每日一成语:割须弃袍 每日一词语:口澳 每日一诗词:咏省壁画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