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钟(鐘)院 官署名。辽代处理上诉冤案的机构,有冤者到钟院击钟,以达于皇帝。始置于太祖时,穆宗时废,保宁三年(971),景宗下诏恢复,并铸钟刻诏,说明废置之意。 钟(鐘)院相关 戊寅可汗戊戌六君子戊戌政变记戊戌履霜录戊申全年画报戊戌变法榷议戊戌六君子遗集戊戌政变纪事本末平平山平王平气平仓平户平水平卢平丘平市平台平当平刚平年平州平安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𠹈 每日一成语:去甚去泰 每日一词语:絕倫超群 每日一诗词:赠星禽赵县微诗三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