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柳太铁路借款合同 清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日(1898.5.21)订于北京。凡十六款。主要内容:山西商务局向俄国华俄银行借款六百八十万两银修筑山西柳林至太原铁路,年息六厘,通车后三十年还清,铁路盈利以三成划归银行,借款还清后停取。路线勘定和施工方案均由银行代为酌核,所用料物若须进口则必由俄境或法境购办,银行还派员专任稽查银款、勾稽出入。 柳太铁路借款合同相关 西陵承办事务掌关防郎中西夏中兴河州等处军民总管府压冬压地隐起压雪保泽厌次县厍狄干厍狄昌厍狄伏连在京房在理会在理教在园活动在中国的圣战百工百井百长百户百夷百论百戏百邑百谷百姓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𡒉 每日一成语:义刑义杀 每日一词语:掤扒 每日一诗词:南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