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南票矿务合同 又称合办朝阳三票煤矿合同。清光绪二十四年八月二十五日(1898.10.10)督办津榆铁路大臣胡燏棻与汇丰银行代表在北京签订。凡十六款。内容有朝阳县南票之上、中、下三票煤矿,由督办大臣与华英公司合股开办,股金一百万两,各筹其半;三票附近或女儿河至南票及南票至锦州铁路一带,如有他矿,应照此合同,合股或由华英公司自行开办。 南票矿务合同相关 铁刃铜钺铁云藏龟铁木迭儿铁尔浑碑铁网珊瑚铁作司匠铁范(範)铸造铁桥志书铁钱会子铁铤铜镞铁脚诡寄铁骑将军铁帽子王铁链夹棒铁路风潮铁路总局铁路监督铁路督办铁模图说铁嘴火鹞铁木儿不花铁木儿塔识铁围山丛谈铁路总监督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𦸖 每日一成语:钩心斗角 每日一词语:踵至 每日一诗词:秋霁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