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南京都察院 官署名。明永乐十九年(1421)迁都北京后,于南京留置。洪熙元年(1425),去“南京”二字,复置为都察院。正统六年(1441),再复永乐之制。设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佥都御史各一人;司务、经历、都事、照磨各一人,司狱二人,后革司狱一人,都事一人。十三道监察御史,初设每道二或三人,嘉靖后不全设,常以一人兼数道。职掌同于都察院,惟核后湖黄册,提督操江,为其专职。 南京都察院相关 察推察八儿察力失察木多察合台察访使察言司察罕章察杭阿察拉克察非掾察哈尔察喇克察合台人察罕乌苏察罕格根察罕脑儿察哈尔营察病指南察布查尔渠察合台汗国察罕帖木儿察罕蒙古尔察哈札刺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𧳔 每日一成语:惟明克允 每日一词语:詗事 每日一诗词:和答魏道辅寄怀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