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毒言 罪名。秦汉时人迷信,以某人口舌有毒即构成犯罪,可交由官吏审处。《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丙有宁毒言,甲等难饮食焉,来告之。” 毒言相关 台湾通史台湾教案台湾银行台湾新报台巡驱使官台海使槎录台基柴炭厂台湾八日记台湾机器局台湾西学堂台湾西学馆台湾制糖厂台湾抗英斗争台湾郑氏始末台湾樟脑压制厂矛纠仪纠察案纠仪御史纠察在京刑狱司驭夫驭仆寺驭倭录驭仆大夫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𧁼 每日一成语:一缘一会 每日一词语:乞巧节 每日一诗词:沁园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