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 《奏定学堂章程》的组成部分。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颁布。共分立学总义、学科程度及编制、计年就学、教员管理员、屋场图书器具五章。分别就办学宗旨、学生入学条件、修业年限、课程设置与要求、教员职责、教法、管理、设备等作了规定。规定设初等小学堂,令七岁以上儿童入学学习,“以启其人生应有之知识,立其明伦爱国家之根基,并调护儿童身体,令其发育为宗旨”。学习年限五年。 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相关 刘诞刘询刘建刘刘肃刘参刘珏刘珍刘封刘荆刘荣刘柳刘勃刘奎刘刘拯刘昞刘显刘昫刘昱刘昭刘贶刘𤟔刘钦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𤮭 每日一成语:夯铁之夫 每日一词语:見危致命 每日一诗词: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