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奏定译学馆章程 《奏定学堂章程》的组成部分。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颁布。规定:设译学馆,以译外国语言文字,并通中国之文义为宗旨,培养高级翻译人才;考选中学毕业生或其他略通外文者入馆肄业,五年毕业。该馆“附学科”招收十二岁至二十岁口音清利、中文通顺的青少年入学学习一种外语,亦须兼习普通学科及专门各科。 奏定译学馆章程相关 凌濛初凌烟阁功臣图栾栾大栾凤栾巴栾书栾布栾施栾盈栾怀子栾城县栾城遗言挛鞮氏浆浆人衰分衷圣斋诗文集高力高士高门高元高云高车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𩱞 每日一成语:万世无疆 每日一词语:蕶苓香 每日一诗词:水龙吟 戊戌中秋,同西麓经历、佑之提举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