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奏定译学馆章程 《奏定学堂章程》的组成部分。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颁布。规定:设译学馆,以译外国语言文字,并通中国之文义为宗旨,培养高级翻译人才;考选中学毕业生或其他略通外文者入馆肄业,五年毕业。该馆“附学科”招收十二岁至二十岁口音清利、中文通顺的青少年入学学习一种外语,亦须兼习普通学科及专门各科。 奏定译学馆章程相关 乔松年乔智明伕田伟兀伟兀尔伟吾尔伟吾而伟烈亚力传传车传升传令传吏传役传奇传国传制传舍传胪传首传载传教传敕传谕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𡈼 每日一成语:雪鬓霜鬟 每日一词语:水方 每日一诗词: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