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降用 官吏处分制度。清吏部定制,凡受降级处分之官员,就现任之级递降,照所降之级食俸,仍留现任,称为降用。其处分有三等,以级为差,有降一至三级之别。 降用相关 东光县东华录东行作东州人东州兵东州堡东江桥东兴堤东安县东阳门东阳县东阳驿东阳城东阳郡东观令东牟山东牟县东牟郡东运河东园局东作坊东邹县东库伦东冶令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𢁠 每日一成语:一彻万融 每日一词语:爭名 每日一诗词:初授太府丞言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