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居 亦称居作。以劳役抵偿。《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司空律》规定:有罪应貲赎以及欠官府债务而无力缴纳的,“以令日居之,日居八钱”。“公士以下居赎刑辠(罪)、死辠(罪)者,居于城旦舂”。以劳役抵偿赎刑称“居赎刑罪”。以劳役抵偿貲赎或官债称“居貲赎债”。 居相关 民政使民政部民家子民家曲民曹郎民赋田民醒报民生日报民吁日报民运粮料民声丛报民抄董宦民呼日报民国公会民政使司民政部丞民贵君轻民胞物与民部尚书民部郎中民教相安民曹尚书民运折色银民报发刊词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𩐖 每日一成语:午日三公 每日一词语:章程书 每日一诗词:季秋十九日追还学士院回舟入都作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