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隶臣妾 官府的刑徒奴隶之称谓。男称隶臣,女称隶妾,合称隶臣妾。来源于罪犯及其家属、战俘等。《睡虎地秦墓竹简》中载:士伍盗窃价值超过百一十钱者,“耐为隶臣”。“寇降,以为隶臣”。隶臣妾用于农耕、手工业、营建及官府杂役等劳动,分别称为隶臣田、工隶臣、冗隶妾。在监牢服役者称牢隶臣。秦律规定,百姓戍边五年而不计入应服徭役期限,可赎一名亲属免除隶臣妾身份。“归爵二级”或交纳一定资财,亦可免除一名亲属或本人的隶臣妾身份。隶臣妾因年老而无力服役,可以“免老”,称“免隶臣妾”。 隶臣妾相关 经县经法经学经承经界经脉经架经络经部经朔经略经策经筋经筵经魁经厂本经义考经元善经历(歴)司经正监经世报经行记经会司经抚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𪝝 每日一成语:负郭相君 每日一词语:六弢 每日一诗词:蓦山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