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详议官 官名。北宋淳化二年(991)审刑院置,与知审刑院共同详复大理寺所断案牍,写出奏章,上于皇帝。后定员六人,以朝官充任。不限在职年月,其阶官但及三年,即引对迁官。元丰三年(1080),随审刑院并改,为刑部属官。 详议官相关 净乐堂净州路净觉寺净州故城妾放齐放关放试放选放偷放牌放榜放地蚕放血法放黄米放本收铜放牧草场放马滩出土地图刻刻丝刻字司刻漏房刻纹白陶刻期百户所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𦢏 每日一成语:忠孝节义 每日一词语:拋別 每日一诗词:马上转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