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弓手钱 金杂税。金沿宋制,州县雇人充弓手捕盗。一州数县,多达百余人,少亦六七十人。雇值五百余万,按民户物力多寡摊派,为免役钱的一种。充弓手者多市井无赖,以捕盗为名,所至扰民。大定三年(1163)罢废。 弓手钱相关 毫亳州亳社亳之盟郭郭马郭开郭云郭巨郭丹郭文郭玉郭乐郭朴郭任郭伦郭汜郭兴郭进郭钊郭沔郭纯郭英郭叔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𡇚 每日一成语:悬车致仕 每日一词语:祼饗 每日一诗词:兵后还武昌(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