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弓手钱 金杂税。金沿宋制,州县雇人充弓手捕盗。一州数县,多达百余人,少亦六七十人。雇值五百余万,按民户物力多寡摊派,为免役钱的一种。充弓手者多市井无赖,以捕盗为名,所至扰民。大定三年(1163)罢废。 弓手钱相关 铁失铁弗铁权铁州铁连铁利铁良铁范(範)铁画铁岭铁官铁炭铁保铁哥铁钱铁铉铁离铁案铁骊铁勒铁铜铁椎铁锁铁幕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𧬟 每日一成语:从长计议 每日一词语:擢本 每日一诗词:点绛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