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法直官 官名。(1)唐代亦称府院法直官,为节度使或副大使知节度事属官,置一人。(2)宋代置二人,隶大理寺。掌检选法律条文,以供断狱。以幕职、州县官充任,如以京官充任则称检法官。(3)宋代置,隶刑部。掌记录各地奏申大辟人数,检查执行情况。 法直官相关 浮梁陶政志浛光县浛洭县涣水流流马流内流外流民流刑流求流沙流抵流转流官流鬼流珠流配流内官流内铨流外官流外铨流民法流沙河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㤩 每日一成语:不厌糟糠 每日一词语:交合 每日一诗词:闭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