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法直官 官名。(1)唐代亦称府院法直官,为节度使或副大使知节度事属官,置一人。(2)宋代置二人,隶大理寺。掌检选法律条文,以供断狱。以幕职、州县官充任,如以京官充任则称检法官。(3)宋代置,隶刑部。掌记录各地奏申大辟人数,检查执行情况。 法直官相关 大夫种大元义大元瑜大云寺大云经大木厂大木作大木局大不敬大历县大历国大中正大中译大中国大贝勒大内史大毛子大长秋大仁秀大化镇大公平大公报大公鼎大月氏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𫟃 每日一成语:窃语私议 每日一词语:唇焦口燥 每日一诗词:上黄太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