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法例 书名。唐高宗时详刑少卿赵仁本撰。三卷,一说二卷。本为审判时参考和依据。后高宗以为已有贞观以来律令可循,不必更作例文,徒增烦扰,遂废佚。又,崔知悌亦撰《法例》二卷,并佚。 法例相关 隆绪隆舜隆山郡隆中对隆平集隆庆府隆兴寺隆兴府隆安县隆武帝隆科多隆虑山隆虑县隆萃苑隆镇卫隆禧院隆庆通宝隆兴和议隆起公司隆祥使司隆裕太后隆吐山之战隆祥总管府隆禧总管府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𩁡 每日一成语:星陈夙驾 每日一词语:迹地 每日一诗词:闺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