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京师法律学堂 学校名。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修律大臣伍廷芳奏请设立,考取各部属员,入堂肄业。毕业后派往各省,为佐理新政,分治地方之用。课程参照大学堂政治专科法律学门所列科目增减,并照仕学馆办法,多加授课时数,缩减毕业年限。本科三年毕业,速成科一年半毕业。1912年与法政学堂、财政学堂合并,改为北京法政专门学校。后改为法政大学。 京师法律学堂相关 转租转般转调转漕转军钱转运司转运使转运河转般仓转般法转运判官转运副使转轮排字架转徙余(餘)生记轭斩衰轮对轮台轮回轮壶轮船轮台县轮制法轮催法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𪓦 每日一成语:一清二白 每日一词语:渊邈 每日一诗词:田舍即事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