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广州湾租界条约 法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光绪二十五年十月十四日(1899.11.16),广西提督苏元春与法海军军官高礼睿在广州湾(具体地点不详)正式签约。凡七款。内容有:(1)广州湾及附近海面租给法国,租期九十九年;(2)租界内归法国管理,并有权设防驻军、征收船税;(3)允法国自雷州府赤坎至安铺修筑铁路、敷设电线。1945年《中法交收广州湾租借地专约》新立,此约遂废。 广州湾租界条约相关 镀金镀锡镂孔镂方县舞象舞谱舞阳县犒赏银熏习箐冈箧中集箧外录箕箕山箕子箕仁箕田箕伯箕谷箕宿箕踞算算书算术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𤦒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巡省 每日一诗词:木兰花/玉楼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