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牧杀 罪名。牧,读为谋,即谋杀,指二人以上有预谋杀害他人的犯罪行为。《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臣妾牧杀主。何谓牧?欲贼杀之,未杀而得,为牧。”汉代法律亦有对谋杀罪的规定。据《汉书·王子侯表》,荣关侯骞“坐谋杀人,会赦,免”。 牧杀相关 高鸡泊高其位高其佩高其倬高贤宁高昙晟高国主高昌王高昌乐高昌县高昌国高昌郡高昌馆高昌壁高明县高罗衣高和尚高季式高季兴高季辅高闹儿高宝宁高宝英高定子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𧌐 每日一成语:逢人说项 每日一词语:枇杷门巷 每日一诗词:九日陪颜使君真卿登水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