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国民捐 清末捐税之一。光绪三十一年(1905)在北京劝办,以清偿外债。捐款按年生息,由大清银行代收。收存本息仅得四十一万三千余两,远不足于清偿外债。遂退还原主,或转至储蓄银行作为存款。 国民捐相关 实实卜实业实年实报实估实沈实证实知实学实官实录实封实相实柴实缺实授实鲁实古迺实业处实业司实业报实学报实录院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𤥨 每日一成语:齿牙为祸 每日一词语:侨住 每日一诗词:解连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