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国民捐 清末捐税之一。光绪三十一年(1905)在北京劝办,以清偿外债。捐款按年生息,由大清银行代收。收存本息仅得四十一万三千余两,远不足于清偿外债。遂退还原主,或转至储蓄银行作为存款。 国民捐相关 上禁兵上虞县上源驿上蔡县上蔡郡上雒县上徽号上下四府上大将军上川南道上元积年上书及第上书拜官上石西州上曲阳县上州刺史上军大夫上军司马上军将军上军校尉上阳台帖上言变事上林三官上林苑令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𢔈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尺头 每日一诗词:移居东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