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国民捐 清末捐税之一。光绪三十一年(1905)在北京劝办,以清偿外债。捐款按年生息,由大清银行代收。收存本息仅得四十一万三千余两,远不足于清偿外债。遂退还原主,或转至储蓄银行作为存款。 国民捐相关 评尚书事评皇券牒补补丁补子补贡补花补服补试补班补衮补牒补阙补农书补国史补养方补汉兵志补买马钱补注唐书补晋兵志补疑年录补南北史志补梁疆域志补三国艺文志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𢌸 每日一成语:言之不渝 每日一词语:脱羽 每日一诗词:乐府四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