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国民捐 清末捐税之一。光绪三十一年(1905)在北京劝办,以清偿外债。捐款按年生息,由大清银行代收。收存本息仅得四十一万三千余两,远不足于清偿外债。遂退还原主,或转至储蓄银行作为存款。 国民捐相关 毛遂毛璩毛骧毛士龙毛牛山毛公鼎毛文龙毛文锡毛方平毛先舒毛安之毛羽健毛里孩毛伯温毛伯彝毛际可毛奇龄毛叔郑毛岳生毛宗岗毛南甲毛南族毛昶熙毛鸿宾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𤭕 每日一成语:天灾人祸 每日一词语:归降 每日一诗词:忆岐下旧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