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转租 亦称转佃。谓佃者承赁地主田土不自耕,又租与他人耕种。清代南方诸省土地所有权(田骨)与土地使用权(田皮)分开,耕种者既要交纳地主骨租,又要向佃者交纳皮租。 转租相关 校理校勘校尉校籍校书郎校考使校理官校勘学校景郎校籍官校书下士校经书院校曹主簿校雠通义校汉书八表校邠庐抗议校中外官考使校内外官考使校正元亲征录校正竹书纪年校对黄本书籍校注妇人良方校正元圣武亲征录校刊史记集解索隐正义札记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𤒑 每日一成语:七慌八乱 每日一词语:二赵 每日一诗词:送江子恭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