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山西开矿合同 全称《山西商务局与福公司合办矿务章程》。清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日(1898.5.21)山西商务局与英国福公司在北京签订。共二十款。规定:允许福公司办理盂县、平定、潞安、泽州和平阳煤铁及它处煤、油各矿,为期六十年;所有矿产,照出井之价值百抽五;所办各矿,无论新旧盈亏,一经期满,全部财产归中国,不求给价;该矿为中国自主之产,将来中国如与别国战争,公司应听中国号令,不得接济敌国。 山西开矿合同相关 纯祐纯留纯阳子纯和郎纯直海纯突邻部纯白斋类稿纰论纱驲驲驿纲纲引纲司纲纪纲运纲法纲首纲总纲盐纲银纲商纲鉴纲辖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㥏 每日一成语:昨非今是 每日一词语:儀鸞殿 每日一诗词: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