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山西开矿合同 全称《山西商务局与福公司合办矿务章程》。清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日(1898.5.21)山西商务局与英国福公司在北京签订。共二十款。规定:允许福公司办理盂县、平定、潞安、泽州和平阳煤铁及它处煤、油各矿,为期六十年;所有矿产,照出井之价值百抽五;所办各矿,无论新旧盈亏,一经期满,全部财产归中国,不求给价;该矿为中国自主之产,将来中国如与别国战争,公司应听中国号令,不得接济敌国。 山西开矿合同相关 邆赕诏豫豫山豫让豫州豫报豫园豫章豫章书豫章水豫章台豫章县豫章郡豫军纪略豫变纪略缭绫缮览缮裔缮工司缮工监缮珍司缯缯县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𥏇 每日一成语:成都卖卜 每日一词语:淩窘 每日一诗词:回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