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口分田 唐代均田制授田之一种。乃北朝露田的更名,指受田者可以使用而无权世袭或变卖的土地,占正丁受田数的十分之八。制度规定,丁及男十八以上者,人一顷,其八十亩为口分。新疆吐鲁番出土的西州簿籍反映西、庭两州诸县亦行此制。 口分田相关 北汉北司北辽北戎北寺北匠北至北曲北齐北关北州北江北军北运北杏北里北闱北汶北宋北陆北制北岳北使北征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𩆀 每日一成语:毁誉不一 每日一词语:設移 每日一诗词:次韵鲁尧卿病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