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口分田 唐代均田制授田之一种。乃北朝露田的更名,指受田者可以使用而无权世袭或变卖的土地,占正丁受田数的十分之八。制度规定,丁及男十八以上者,人一顷,其八十亩为口分。新疆吐鲁番出土的西州簿籍反映西、庭两州诸县亦行此制。 口分田相关 红娘子红楼梦红山文化红字李二红兵纪事红拨船价红盔将军红毛番𠸄咭唎考略纣纥骨纥扢斯纥奚部纥石烈志纥石烈部纥里迄思纥石烈九斤纥石烈执中纥石烈志宁纥石烈良弼纥石烈桓端纥石烈鹤寿纥石烈牙吾塔纥石烈胡失门约孙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𩿅 每日一成语:抟心揖志 每日一词语:權欲熏心 每日一诗词:郊庙歌辞·享隐太子庙乐章·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