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口分田 唐代均田制授田之一种。乃北朝露田的更名,指受田者可以使用而无权世袭或变卖的土地,占正丁受田数的十分之八。制度规定,丁及男十八以上者,人一顷,其八十亩为口分。新疆吐鲁番出土的西州簿籍反映西、庭两州诸县亦行此制。 口分田相关 观光稿观自在观省陂观音奴观音会观津县观象历观察州观察使观风行殿观风俗使观军容使观政进士观堂集林观察支使观察判官观察使司观风整俗使观文殿学士观音洞文化观音桥事件观察处置使观文殿大学士牟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𥗂 每日一成语:内重外轻 每日一词语:直须 每日一诗词:答伯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