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口分田 唐代均田制授田之一种。乃北朝露田的更名,指受田者可以使用而无权世袭或变卖的土地,占正丁受田数的十分之八。制度规定,丁及男十八以上者,人一顷,其八十亩为口分。新疆吐鲁番出土的西州簿籍反映西、庭两州诸县亦行此制。 口分田相关 内者令内直局内直郎内直监内典引内典录内侍长内侍局内侍郎内侍省内侍监内使监内舍人内命夫内命妇内府令内府局内府监内府营内官长内官监内帘官内承奉内给事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𣰬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大成至聖先師 每日一诗词:禅人并化主写真求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