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上海租界权限章程 又称《上海会审公廨合同》。清光绪二十八年五月五日(1902.6.10)订于上海。共四款。规定:凡华人之间的民事案件,原告应在被告居住地之公堂呈控;华人犯租界章程者,在所犯之租界公堂审讯;凡华洋混合的民事案件,原告为洋人而非法国籍人,华人被告不论居何租界,都应控告于公共租界公堂,原告为法人则应控告于法租界公堂;刑事案件亦同。 上海租界权限章程相关 范阳县范阳郡范阳镇范如圭范时绎范时崇范希朝范应铃范纯仁范纯礼范纯佑范武子范明友范宗尹范承勋范承谟范复粹范宣子范祖干(斡)范祖禹范致虚范罢览范景文范源濂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𪰓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趋抢 每日一诗词:过垂云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