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改屯起科 清代为解决八旗生计问题试行井田制失败后的善后措施。雍正二年(1724)准以内务府部分余地,作为井田拨给八旗无业者耕种,每户给田一百二十五亩,其中十二亩五分为公田,十二亩五分为室庐场圃。公田之粮,尽收尽报。实行十年,未见成效。乾隆元年(1736),将其中有力耕种,安插得所者,改为屯户,照民田例缴纳屯粮。 改屯起科相关 余善余靖余阙余霖余三胜余子俊余五婆余发县余老科余有丁余汗县余孝顷余吾水余吾县余步云余杭县余虎恩余国柱余知古余诚格余栋臣余保纯余美英余洪元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䕏 每日一成语:鲜车健马 每日一词语:釘封文書 每日一诗词:咏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