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兑佃 土地租佃权的转让。元代租佃官田的人户兑佃,由原佃人向本地官府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改立户名,立定文契。承佃人向原佃人交付钱钞,作为兑佃的代价,并到税务纳税。兑佃后,由承佃人依数纳租。民田佃户兑佃,田主如不承认,可收回土地。 兑佃相关 东宫直阁东宫典记东宫侍书东宫舍人东诰敕房东统将军东都少尹东都事略东都留台东都留守东莱文集东晋新书东莞旬报东皋子集东郭咸阳东斋记事东部大人东部都尉东部高车东部敕勒东浙杂志东海女真东海王越东海郡侯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𤌁 每日一成语:兰薰桂馥 每日一词语:冗厌 每日一诗词:沁园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