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判录司 官署名。明洪武十三年(1380)置。掌在京官吏俸禄、文移、勘合等。设判录一人,正七品;副判二人,从七品。后改判录为司正,副判为左、右司副。十八年罢。 判录司相关 自来火枪自治公所自治学社自怡日记自封投柜自强学堂自强新政自靖录考略自鸣钟表图法自治学社杂志自流井风物名实说自强学斋治平十议伊尹伊存伊列伊州伊吾伊图伊是伊挚伊曼伊犁伊匐伊馛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𤸂 每日一成语:千语万言 每日一词语:清拔 每日一诗词:题灵岩各景·紫云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