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抚黎章程 清末广西提督冯子材镇压海南岛陵水(今属海南)、崖县(今三亚西北)等地黎族起义后所订“善后”方案,共十二条。主要内容有:屯兵要冲之地,分设“抚黎局”,委任黎族头人为“土目”;强迫黎人剃发改装,学汉语文;设招商局,招商伐木、开矿;移汉民在黎区垦田,并在各峒口设场互市等。 抚黎章程相关 史馆检讨史馆编修史微内篇史记注补正史学研究法史通训故补史继先墓志史馆同修撰史记毛本正误史鉴节要便读史鉴年表汇编史记货殖列传注史记太史公自序注史记货殖列传今义兄弟会兄终弟及叱日岭叱六于叱卢部叱列平叱干阿利叱列伏龟叱列延庆叩克巴什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𨌗 每日一成语:夸强说会 每日一词语:抱肚 每日一诗词:偈颂一百零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