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更名田 清代民田之一种。亦作更名地、更明地、废藩田产。康熙八年(1669)颁诏,将明代宗藩所遗田地,改归民户所有,入所在州县缴纳赋税。这种田地主要分布于直隶、陕西、河南、山东、湖广、四川、江西数省,总数约数十万顷。各省税则不一。 更名田相关 僧正僧主僧会僧判僧纲僧旻僧制僧官僧录僧律僧祐僧耆僧格僧肇僧额僧叡僧子聪僧正司僧会司僧伽罗僧纲司僧祇户僧祇律僧祇部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𨺾 每日一成语:油头滑脑 每日一词语:护国军 每日一诗词:赠吏部尚书建安郡正肃吴公挽辞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