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李好文 元大名(今属河北)人,字惟中。至治进士。授浚州判官。后入为翰林国史院编修。泰定四年(1327),除太常博士。建言纂修《太常集礼》,三年而成,凡五十一卷。至正四年(1344),除礼部尚书。参与修纂辽、宋、金三史。九年,诏命以翰林学士兼谕德教皇太子。摘儒经要略及史传有关政体者为《端本堂经训要义》,又取古史有关治乱兴废者为《大宝录》、《大宝龟鉴》,进奉太子。官至翰林学士承旨。 李好文相关 五常五欲五鹿五渚五堰五湖五墓五楼五路五雉五魁五溪五福五管五端五寨五蕴五镇五德五霸五蠹五人墓五工正五大厂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𩹼 每日一成语:刘郎前度 每日一词语:認賊為子 每日一诗词:两太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