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大中刑法总要格后敕 律令文书。唐大中五年(851)刑部侍郎刘瑑等奉敕修。收集贞观二年(628)至大中五年,二百二十四年间的杂敕,共六百四十六门,二千一百六十五条,编为六十卷。已佚。 大中刑法总要格后敕相关 永康陵永清县永清渠永淳县永谢布永福县永福省永福窑永静军永嘉县永嘉郡永徽律永徽格永丰郡王永历实录永历帝玺永平元宝永平五铢永乐大典永乐大钟永宁卫尉永宁太仆永宁寺碑永贞革新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𨯡 每日一成语:汪洋浩博 每日一词语:溷辱 每日一诗词:送梁道士谒寿州崔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