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大中刑法总要格后敕 律令文书。唐大中五年(851)刑部侍郎刘瑑等奉敕修。收集贞观二年(628)至大中五年,二百二十四年间的杂敕,共六百四十六门,二千一百六十五条,编为六十卷。已佚。 大中刑法总要格后敕相关 嵇含嵇绍嵇康嵇璜嵇康集嵇曾筠稍人稍篷舡稍瓦石烈稍正上士稍法上士稍伯中大夫稍大夫下大夫程程卫程文程异程松程迥程郑程昱程信程济程珦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𡼮 每日一成语:残丝断魂 每日一词语:耆户长 每日一诗词:长相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