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大中刑法总要格后敕 律令文书。唐大中五年(851)刑部侍郎刘瑑等奉敕修。收集贞观二年(628)至大中五年,二百二十四年间的杂敕,共六百四十六门,二千一百六十五条,编为六十卷。已佚。 大中刑法总要格后敕相关 建世建平建宁建弘建贞建光建州建兴建安建极建初建武建昌建国建明建和建炎建始建昭建除建都建陵建康建窑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𤉝 每日一成语:先覩为快 每日一词语:蛷螋 每日一诗词:送人之九江谒郡侯苗员外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