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大中刑法总要格后敕 律令文书。唐大中五年(851)刑部侍郎刘瑑等奉敕修。收集贞观二年(628)至大中五年,二百二十四年间的杂敕,共六百四十六门,二千一百六十五条,编为六十卷。已佚。 大中刑法总要格后敕相关 福津县福恭王福海关福康安福清州福清县福隆安福鼎县福禄州福禄县福履堂福手福足福乐智慧福圣宝钱福圣承道福州船厂福建光复福建行省福建盐场福建通志福元营缮司福州船政局福建大学堂福建白话报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𡸽 每日一成语:一饭之顷 每日一词语:清狂 每日一诗词:夏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