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大学堂编书处章程 清光绪三十年(1904)制订。共计二十条。章程规定,按照中小学课程门目分类编纂课本,即经学、史学、地理、修身伦理、诸子、文章、诗学等课本,共计七门。对每门课本的主要内容、编纂宗旨原则、方法步骤均有明确规定。 大学堂编书处章程相关 高陵君高姬碑高继冲高堂生高堂隆高崇文高崇基高逸图高望县高望城高鸿中高渐离高淳县高梁山高梁水高梁桥高梁堰高密县高密国高密郡高隄县高隆之高隐传高斯得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𡰘 每日一成语:大福不再 每日一词语:跑野馬 每日一诗词:寄雪窦同长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