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大理院正卿 官名。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三十四年奏定官制,设正卿一人,正二品,总理全院事务,监督刑事、民事审判官和院内各职官,以及所属各级审判厅事务。 大理院正卿相关 大大一大人大士大口大义大马大丰大王大天大夫大历大比大中大内大仆大火大计大尹大尺大引大功大世大左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𢂬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浪人劍 每日一诗词:雨中独酌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