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大理院正卿 官名。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三十四年奏定官制,设正卿一人,正二品,总理全院事务,监督刑事、民事审判官和院内各职官,以及所属各级审判厅事务。 大理院正卿相关 肥如县肥累县肥城教案服色服制服官服匿服虔服阕服不氏周周人周子周仁周公周文周方周书周本周札周用周处周头周汉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𨒟 每日一成语:毫厘不爽 每日一词语:屯倉 每日一诗词:次朱必先与师是唱酬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