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苇税 即苇捐。清代杂税之一。奉天东边外苇税,向按五则征收实物。上则、中上则系大苇,亩征二十束,束值百文。中则以下系小苇,亩征三十余束,束值二十文。光绪十三年(1887)奏准,酌收苇捐,值十抽一,大苇百束收东钱四千文,小苇千束收东钱二千文,贮道库以备兵饷。 苇税相关 天文博士天书封祀天水郡王天水郡公天兄圣旨天仪治平天册万岁天主实义天汉元宝天台大师天台山记天地一指天地之性天地太师天庆元宝天庆宝钱天关客星天兴宝会天安礼定天足会报天启通宝天国新历天命之性天命通宝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𡪁 每日一成语:生荣死哀 每日一词语:潛水員 每日一诗词:雪中晏起偶咏所怀兼呈张常侍、韦庶子、皇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