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纪录 ①明代官员事故之一种。参见“事故官”。②即幼丁纪录。明军士死亡或年老多病,其子弟年龄幼小,在十岁以下,先在卫所登记,待满十岁成丁后再入卫所。③清代吏部奖叙制度。凡官员考核成绩优良,或有功绩者,得以纪录。分为三等,即纪录一次、二次、三次。与“加级”制度合计,共为十二等。纪录四次,可抵销降一级。纪录一次,可抵销罚俸六月。官升准随带,有级则改为纪录,准随带加级者不改。 纪录相关 谏官案谏壁里谏议大夫扈扈辄扈蒙扈从军扈尔汉扈再兴扈尾口扈伦四部袾宏袾裷祸福谒杀谒者谒先师谒者台谒者仆射谒者台大夫谕谕旨谕德谕祭文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𨝁 每日一成语:视死如饴 每日一词语:獄子院家 每日一诗词:铜雀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