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收回巴尔鲁克山文约 清政府与沙俄订立的界约。又称《巴尔鲁克山一带地方界约》。光绪十九年九月三日(1893.10.12),由清伊塔兵备道英林与俄方官员柏勒满等签于塔尔巴哈台(塔城)。系因《中俄塔尔巴哈台西南界约》中所定,俄民“借住”巴尔鲁克山暨额敉河南岸中国地方十年届满,该约议定交收。 收回巴尔鲁克山文约相关 梅花三弄梅花袖箭梅勒章京梅勒额真梅氏历(曆)算全书梅氏丛书辑要检检田检讨检吏检论检法检点检校检阅检勘检断检籍检户使检正官检讨官检法官检法案检详官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㸔 每日一成语:神神气气 每日一词语:贊勞 每日一诗词:李嵩宋宫观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