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收回巴尔鲁克山文约 清政府与沙俄订立的界约。又称《巴尔鲁克山一带地方界约》。光绪十九年九月三日(1893.10.12),由清伊塔兵备道英林与俄方官员柏勒满等签于塔尔巴哈台(塔城)。系因《中俄塔尔巴哈台西南界约》中所定,俄民“借住”巴尔鲁克山暨额敉河南岸中国地方十年届满,该约议定交收。 收回巴尔鲁克山文约相关 南沙县南怀仁南宋书南坪关南直隶南旺湖南昌县南昌府南忠记南和县南岳市南京官南京道南京路南兖州南郑县南单于南学会南定县南建州南居益南栈道南面官南毗国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𧳭 每日一成语: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每日一词语:武谊 每日一诗词:辛亥各口占十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