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字贯案 清乾隆朝文字狱。江西新昌举人王锡侯(1713—1777),作《字贯》一书,删改《康熙字典》。乾隆四十二年(1777)被人告发。高宗以其书中并不避讳圣祖、世宗及本人御名,指为“大逆不法”,“罪不容诛”,下令斩首。江西巡抚等官员亦受处分。 字贯案相关 通远渠通利渠通灵陂通译官通直郎通事军通事郎通易论通侍郎通阜司通变论通学报通学所通政寺通政使通政院通济桥通济监通济渠通济堰通津门通课司通掖郎通惠河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𨶉 每日一成语:坐产招夫 每日一词语:内密 每日一诗词:送陈偃赋得白鸟翔翠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