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守赃 罪名。为人看守赃物。《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夫盗二百钱,妻所匿百一十,何以论妻?妻知夫盗,以百一十为盗;弗母知,为守赃。”《晋书·刑法志》引张裴曰:“财货之利谓之赃。”守赃,谓不知案情所为,轻于有意匿赃。 守赃相关 两櫑轩尺牍两汉刊误补遗两江师范学堂两江法政学堂两种海道针经两盈两不足术两浙庚辛纪略两浙海塘通志两朝纲目备要两广速成师范馆两般秋雨盦随笔邴邴原酉水酉溪酉阳州酉阳县酉阳杂俎酉阳教案酉阳宣慰司丽水丽仪丽妃丽水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𪿊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酒葫蘆 每日一诗词:偈颂一百五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