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色法 梵文Rupadharma的意译。佛教名词。与“名法”相对。指一切能变坏、且有形质、互为障碍之物。因其有显现的功能,故以“色”名之。包含“四大”(地、水、火、风)、“五根”(眼、耳、鼻、舌、身)、“五境”(色、声、香、味、触),合称“十四色法”。置于“名法”(心法)之后,谓其不能独立存在,为前者之变现。 色法相关 民报之六大主义民报与新民丛报辩驳之纲领弗差弗也头邔县弘历弘仁弘光弘忍弘昌弘旿弘治弘始弘昼弘恭弘皎弘道弘瑜弘曣弘文院弘文馆弘吉列弘吉刺弘光帝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𤫌 每日一成语:律令格式 每日一词语:紅兒 每日一诗词:颂古六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