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名田宅 即占有田宅。始行于秦孝公时商鞅推行的“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之新法。有爵者可依爵别广占田宅,并享有役使他人之特权。《商君书·境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一除庶子一人。”无爵者,须先行在国家户籍上登记,而后得受一定量土地。若“上无通名”,则“下无田宅”。 名田宅相关 五陵五教五营五彪五虚五常五欲五鹿五渚五堰五湖五墓五楼五路五雉五魁五溪五福五管五端五寨五蕴五镇五德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𦲱 每日一成语:打牙配嘴 每日一词语:落落寡合 每日一诗词:送敞上人游湖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