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自封投柜 清代税户自行纳税之法。顺治十八年(1661),规定州县官不许私自称兑钱粮,令州县各置木柜,排列衙署前,由纳税户按其税额亲自将银、钱投入柜中,以户部统一制定的度量衡称兑,如不足数,可将原数退出,令纳税户当堂认补,禁止吏胥从中克扣。 自封投柜相关 孟密土司孟子列传纂孟东野诗集孟并长官司孟琏长官司孟特戈维诺孟子外书补证孟子列传补编孟子字义疏证孟子时事年表孟子弟子列传孟德斯鸠法意孟子生卒年月考驷弘驷钧驷歂驷子阳驷望县驷车庶长駞满驸马驸马都尉孤孤山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𥑫 每日一成语:成群逐队 每日一词语:白军 每日一诗词:踏莎行 奉酬人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