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自治公所 清末地方自治机构。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1909.1.18)清政府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规定各地设立自治公所,以为城、镇、乡议事会会议及董事会办公之地。 自治公所相关 使者校尉使英杂记使俄日记使院牙职使琉球纪使德日记使于阗国记使匈奴中郎将侑例例生例贡例监例分八字义侠侠累臾区版版部版曹版授版筑版帐钱岱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𦠣 每日一成语:种玉蓝田 每日一词语:岁俭 每日一诗词:秋怀(四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