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华商办理实业爵赏章程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农工商部奏准颁行。共十条。规定凡华商所办实业能开辟利源、制造货品,扩充国计民生者,根据资本额和雇佣工人多寡,给予不同爵赏。 华商办理实业爵赏章程相关 军医司军枢司军制司军牧司军法司军学司军实司军贯册军政司军须钱军须靡军饷司军咨处军咨使军咨府军咨官军都山军都县军乘司军脑儿军资库军储司军储所军需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𪐖 每日一成语:珞珞如石 每日一词语:柳葉篆 每日一诗词:小重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