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传谕 行文制度。清制,凡廷寄,由军机大臣以寄信形式行文给应该接受和执行上谕的官员。其行经略、大将军、钦差大臣、将军、参赞大臣、都统、副都统、办事大臣、领队大臣、总督、巡抚、学政者,称军机大臣字寄;其行关差、藩、臬等员者,称军机大臣传谕。以示等级之区别。 传谕相关 临潢县临潢府临潼县临澧县临濠府临川四梦临乡侯国临安三志临沂汉简临城煤矿临洮之役临原侯国临清民变临清纪略临清砖厂临淄郡王临朝称制临安旬制纪临洪榨油厂临海水土志临海异物志临淄齐故城临川先生文集临证指南医案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𢛲 每日一成语:被甲据鞍 每日一词语:似若 每日一诗词:恭和御制玉津园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