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传谕 行文制度。清制,凡廷寄,由军机大臣以寄信形式行文给应该接受和执行上谕的官员。其行经略、大将军、钦差大臣、将军、参赞大臣、都统、副都统、办事大臣、领队大臣、总督、巡抚、学政者,称军机大臣字寄;其行关差、藩、臬等员者,称军机大臣传谕。以示等级之区别。 传谕相关 至道建储至元嘉禾志至元辨伪录至正河防记至顺镇江志至元通行宝钞至正四明续志至正金陵新志至圣编年世纪至拔州都督府过过朱过关过更过所过官过省过律过班过夏过称过堂过税过割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𠆧 每日一成语:诗朋酒侣 每日一词语:撒豆穀 每日一诗词:寄郎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