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传谕 行文制度。清制,凡廷寄,由军机大臣以寄信形式行文给应该接受和执行上谕的官员。其行经略、大将军、钦差大臣、将军、参赞大臣、都统、副都统、办事大臣、领队大臣、总督、巡抚、学政者,称军机大臣字寄;其行关差、藩、臬等员者,称军机大臣传谕。以示等级之区别。 传谕相关 扶南扶柳扶猛扶风郡扶乐县扶阳县扶余府扶沟县扶南乐扶柳县扶桑坝扶摇子扶风都尉扶桑游记扶清灭洋扶南异物志扶桑两月记抚干抚州抚军抚标抚按抚顺抚院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㰙 每日一成语:用之不竭 每日一词语:氓萌 每日一诗词:和陶岁暮作和张常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