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传首 指传送被杀人犯之首级。《东观汉纪·光武纪》:“(吴汉)夷述妻子,传首于洛阳。”清王士禛《池北偶谈·谈献五·郭希颜邪说》:“(郭希颜)婴世宗之怒,传首九边。”明代刑法制度中亦采用。多用于明中叶以后失地或其他重大失误之封疆大吏,以示警戒。 传首相关 期集期思县期思陂期集所期集院期集费期门将军欺不负斋政书联元联票联豫联庄会联环舟联灯会要联合急进会葑田葫芦笙葫芦墩散散子散夫散厅散从散公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䕯 每日一成语:一败涂地 每日一词语:翠微宫 每日一诗词:百字令/念奴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