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当税 清代杂税之一。系地方政府征自民间当铺之税款。民人开设当铺,需呈明地方官,由地方官转呈布政司发给照帖,按年纳税,汇入奏销册报部。奉天每当年纳税银二两五钱、贵州三两、云南四两,余省每当年纳税银皆五两。 当税相关 郑士利郑士良郑子仪郑子阳郑子婴郑子亹郑元庆郑元勋郑元郑太后郑长者郑介夫郑文公郑文宝郑文焯郑以伟郑厉公郑共公郑芝龙郑成公郑成功郑师山郑光祖郑当时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𣢮 每日一成语:声色狗马 每日一词语:倒峡 每日一诗词:洮岷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