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大辟 即死刑。先秦时即定为五刑中最重之刑,而内容形式略有不同,分凌迟、处斩、处死(包括绞、重杖打死)等数种。唐宋以后,对死刑审理制度逐渐确立。宋初,凡州、军断大辟,须由刑部复审。淳化二年(991),改由审刑院详议。后仍归刑部。行刑前,由长官聚集当职官,亲自提审犯人,核对姓名、年龄、籍贯、简历等。行刑时,派官吏监临,差人护送。以后历朝基本沿袭其制,报刑部而后行。 大辟相关 伏帝难伏帝匐伏流城伏羲氏伏义将军伏火矾法伏武将军伏波将军伏顺将军伏消石法伏硫黄法伏古敦可汗伏波大将军伏流重源说优优生优贡优伶优免优试优孟优叙优施优监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𠩓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板面孔 每日一诗词: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