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贞观律 唐太宗时制定的刑律。贞观元年(627),太宗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修改旧律,将旧法应处绞刑的罪行五十条改为免死、断右趾。后又采纳裴弘献等建议,改断趾法为加役流。减隋《开皇律》死刑为流刑者九十三条。共定律文五百条,分十二卷。十一年,颁行之。今存《唐律疏议》所载律文,基本上即其条文。 贞观律相关 高斋德高唐王高唐县高唐馆高资户高资港高凉县高凉郡高家堰高冢戍高陵县高陵君高姬碑高继冲高堂生高堂隆高崇文高崇基高逸图高望县高望城高鸿中高渐离高淳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𢊱 每日一成语:视人犹芥 每日一词语:貪生怕死 每日一诗词:颂古二十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