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贞观律 唐太宗时制定的刑律。贞观元年(627),太宗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修改旧律,将旧法应处绞刑的罪行五十条改为免死、断右趾。后又采纳裴弘献等建议,改断趾法为加役流。减隋《开皇律》死刑为流刑者九十三条。共定律文五百条,分十二卷。十一年,颁行之。今存《唐律疏议》所载律文,基本上即其条文。 贞观律相关 宋少主宋少帝宋仁宗宋文公宋文帝宋正本宋平公宋平郡宋申锡宋史记宋史存宋史质宋史稿宋史翼宋宁宗宋幼主宋刑统宋共公宋成公宋光宗宋休公宋会要宋企郊宋庄公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𤵵 每日一成语:阿耨达山 每日一词语:遺悔 每日一诗词:秋夜北山精舍观体如师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