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贞观律 唐太宗时制定的刑律。贞观元年(627),太宗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修改旧律,将旧法应处绞刑的罪行五十条改为免死、断右趾。后又采纳裴弘献等建议,改断趾法为加役流。减隋《开皇律》死刑为流刑者九十三条。共定律文五百条,分十二卷。十一年,颁行之。今存《唐律疏议》所载律文,基本上即其条文。 贞观律相关 迦波罗迦叶摩腾迦腻色伽迦坚茶寒殿驾士驾帖驾部驾部司驾部式驾头杂剧驾运屯丁驾部尚书驾部侍郎驾部中大夫叁两算经参参议参军参两参局参驳参事参政参选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𤄗 每日一成语:白舆素车 每日一词语:竢罪 每日一诗词:晚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