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过官 唐制,凡文武职事官六品以下,吏部、兵部拟职后,必经过门下省据其资历、才用而审定,若拟职不当,则量其优劣予以退回或重新授职,因称过官。 过官相关 清朝前纪清道率府清稗类钞清儒学案清开国方略清太宗实录清太祖实录清历(歷)朝实录清仁宗实录清文宗实录清文献通考清世宗实录清世祖实录清议报全编清圣祖实录清江提举司清画家诗史清明上河图清忠堂奏疏清閟阁全集清河书画舫清河制呢厂清学案小识清建国别记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𦃰 每日一成语:暮楚朝秦 每日一词语:不费之惠 每日一诗词:送赵明府还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