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过官 唐制,凡文武职事官六品以下,吏部、兵部拟职后,必经过门下省据其资历、才用而审定,若拟职不当,则量其优劣予以退回或重新授职,因称过官。 过官相关 天经或问天南逸史天南新报天皇大帝天泉证道天津条约天津教案天祐民安天祐垂圣天祐皇帝天祐通宝天咫偶闻天统通宝天圆地方天部大人天理人欲天理要论天盛元宝天授通宝天朝典官天策上将天策府宝天瑞景星天锡皇帝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𤸹 每日一成语:金鏣玉络 每日一词语:还来 每日一诗词:予放归至浙中暂憩湖上适冯子仁得宥至自岭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