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百姓条例 书名。太平天国建都天京(今南京)后颁布的重要文件。已佚。主要内容为:“不要钱漕,百姓之田、铺店本利全归天王,大人每月发米一百,小孩减半,以作养生之资。”此书实为《天朝田亩制度》之先声。 百姓条例相关 咽面郧郧阳郧城郧乡县郧西人郧阳府郧县人勋门勋卫勋书勋州勋阶勋位勋府勋官勋品勋一府勋二府勋卫府勋卫郎勋附队勋卫中郎勋旧佐领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𪹳 每日一成语:挈瓶之智,守不假器 每日一词语:贅親 每日一诗词:舟行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