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百姓条例 书名。太平天国建都天京(今南京)后颁布的重要文件。已佚。主要内容为:“不要钱漕,百姓之田、铺店本利全归天王,大人每月发米一百,小孩减半,以作养生之资。”此书实为《天朝田亩制度》之先声。 百姓条例相关 科场科则科名科米科抄科学科试科录科参科差科举科索科配科第科道科赛科敷科士达科斗店科布多科场案科帕尔科举制科道官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𪎴 每日一成语:家道中落 每日一词语:層嵒 每日一诗词:送崔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