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百姓条例 书名。太平天国建都天京(今南京)后颁布的重要文件。已佚。主要内容为:“不要钱漕,百姓之田、铺店本利全归天王,大人每月发米一百,小孩减半,以作养生之资。”此书实为《天朝田亩制度》之先声。 百姓条例相关 蜀汉后蜀国春秋蜀郡属国蜀燹述略蜀中名胜记蜀汉昭烈帝嵩山嵩申嵩祝嵩武军嵩高山嵩阳书院赗骰子错刀错役制错金银锚锛锜畴锞子锡山锡穴锡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䝼 每日一成语:纳履踵决 每日一词语:考辞 每日一诗词:送张员外出牧岳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