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百姓条例 书名。太平天国建都天京(今南京)后颁布的重要文件。已佚。主要内容为:“不要钱漕,百姓之田、铺店本利全归天王,大人每月发米一百,小孩减半,以作养生之资。”此书实为《天朝田亩制度》之先声。 百姓条例相关 学堂乐歌学蔀通辨学生北伐军学生守卫团学生宣讲社学制调查局学海堂经解宝宝大宝山宝义宝丰宝元宝云宝历(暦)宝正宝廷宝庆宝州宝兴宝应宝林宝货宝学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䭅 每日一成语:不遑启处 每日一词语:圊廁 每日一诗词:普明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