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地方检察厅 官署名。清末地方检察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京师、奉天等地,宣统二年(1910)各省渐设。省城、商埠、府每处设一所,掌对同级审判厅管辖案件的检察。置检察长一人、检察官一至二人,及录事等属。 地方检察厅相关 土丁土工土山土屯土方土引土目土训土司土弁土圭土州土观土均土县土兵土作土昆土舍土府土河土官土城土盐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𩲏 每日一成语:挟山超海 每日一词语:庭庑 每日一诗词:送仲至学士使北